有個公棚很可笑,有以下幾點: 1、章程寫的是11月中旬決賽,卻搞在了12月下旬深冬,附近的公棚附加賽都搞了,拍賣會也搞了,它娃才決賽。該公棚每年都拖到冬天來放,大家都覺得那么冷的天回來的鴿子好,拍賣才拍得起價。明明是秋棚,年年都成冬棚,人算不如天算,久走夜路遇到鬼,這下遭起了嘛!決賽上籠2242個,當(dāng)天回來5個,兩天共回來17個,慘啊。它娃遭罵慘了。 2、插組賽章程讓人讀不懂,原話是“以上五項插組賽均在決賽見鴿第二日19:00時結(jié)束(見鴿為一天),實行“伯馬制”剩余獎金由購買二、三、四、五項插組賽的上籠鴿均分”,又是伯馬制又是剩余獎金,我沒搞懂。 3、決賽回來了17個鴿子,這17個鴿子分別是17個參賽者的,前10名卻分得了團(tuán)體獎,章程明明說了“團(tuán)體賽在決賽400名產(chǎn)生,以多為勝”,請問什么是“多”,一個也叫多嗎? 4、章程明明說了鴿王由三關(guān)賽評選,一關(guān)在200名內(nèi),2關(guān)在200名內(nèi),3關(guān)在400名內(nèi),本次決賽后,回來的17個鴿子沒一個符合要求,卻把鴿王獎分給了1、2關(guān)符合條件的鴿子,然而這些鴿子在決賽沒一個回來,決賽沒回來的鴿子卻分得鴿王獎,什么邏輯?? 應(yīng)該說,團(tuán)體獎和鴿王獎沒有符合條件的鴿子發(fā)放,應(yīng)該把這些獎金發(fā)給決賽上籠鴿,并且有團(tuán)體資格的鴿子分得團(tuán)體獎。 請大家評評理。 該公棚的決賽章程見: http://gdgp.chinaxinge.com/detail.asp?id=406816&sjm=cc7f8d67fbd63b6c 該公棚的插組賽章程: http://www.cpigeon.com/PigeonCenter/PigeonCenter/DetailedPage.aspx?HTML=4873&d=293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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