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春天交公棚前,好朋友建議用同一個名字送公棚。因為可以參加團體比賽嘛,想想也是個好辦法。 大家商量以后決定名字叫膠西聯(lián)隊,總共送鴿12羽,夠兩個團體名額。到交費的時候還剩11羽,分別是我6羽,王1羽,李2羽,陳2羽,也該分團體了,王提議都參與進來,當(dāng)時我自己本來夠一個團體,但當(dāng)著大家的面,也不好說不同意。所以就成了我3羽王1羽李1羽陳1羽,剩下的分在第二組。到200公里熱身賽的時候陳的丟了,又從我的里面挑了一只進來,我的就成了4羽。名額敲定了,以后公棚就不讓改了。 無巧不成書,李的那羽放400公里也丟了,但名額已經(jīng)改不了了。 放到?jīng)Q賽的時候我還有6羽王1羽,李陳的都丟光了。 決賽當(dāng)天歸巢6羽,入圍3羽,分別是6名,32名,363名,三只鴿子都是我的,團體15名,團體獎金6000元。 問題來了,李打電話問王團體獎金怎么分,王就問我,說李想分團體獎金,我當(dāng)時很詫異,鴿子都丟了也可以分?為了公平起見,打電話問協(xié)會會長團體獎金怎么分,會長說入圍鴿均分,沒入圍的可以一起喝個酒,關(guān)系好的贏錢的想分點喜錢給大家就屬于自愿了。 我如實跟王說了,因為李沒有直接問我,所以我就沒跟他聯(lián)系。因為這件事慶功宴李都沒有來,我請了你不來那就是你的事了。 把這件事寫出來就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合作的弊端,如果不贏錢也許還是好哥們,真要是贏了錢都會眼紅。所以奉勸合作打公棚的朋友,三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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